释义 |
焚烧秸秆违法。秸秆焚烧对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形成和加重起到推波助澜作用,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与其他生物健康形成威胁。 焚烧秸秆处罚规定如下: 1、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在道路两侧焚烧秸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 4、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秸秆焚烧对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形成和加重起到推波助澜作用,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与其他生物健康形成威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