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对普法工作认识仍有待提高。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本系统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布置落实力度不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还需强化,少数单位及乡镇认为普法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重考核结果、轻宣传实效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 2、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乡镇之间、单位之间、乡村与县直部门工作开展存在差距,“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不平衡,尤其法律进企业是短板,进企业、进乡村相对滞后,法律进企业从形式到内容都需进一步加强。 3、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方式以发放宣传册、宣传橱窗等传统普法形式居多,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创新方法的力度有待加大。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围绕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面向大众的平时宣传活动开展得较少。 4、档案资料收集不够完善。“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资料不够充实、规范,“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档案资料不完整,普法档案存在缺失现象,少数地方和单位因人事变动或机构改革等原因,档案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 建议: 1、提高站位,强化普法工作责任意识。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充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要强化执法主体的责任意识, 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的原则,在司法、执法、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和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协调互动、整体推进的普法格局。 2、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宣传工作实效。要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抖音等平台,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 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发挥扶贫夜校和宣讲团作用,及时汇编以案释法宣传读本, 以身边的典型案例来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力。注重法治文化的挖掘和打造,要把握本地区的优势和特点,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3、突出重点,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要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普法对象上,要针对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生、农民、企业职工等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体现针对性,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 4、找准短板,推进普法工作均衡发展。要做好经验总结、示范引领以及典型的宣传推广工作,同时要找准薄弱环节,司法行政部门要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和省市验收标准,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大法律进企业工作力度,指导各地完善规范好档案资料,尽快补缺补差,确保“七五”普法通过验收。 法律依据: 《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第五条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根据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内容,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根据不同时期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宣传法律法规,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和经验;承担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有关具体工作;协调、指导、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其他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