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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才算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释义
    一般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都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的名义,但是所借的债务是用于了家庭日常生活的话,那么仍然是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偿还。实践中,一般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借的债务,首先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之中的另外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的,应该提交证据,承担证明责任。
    一、夫妻债务新规定
    我国的民法典对夫妻债务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其中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担的债务,还有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通过个人的名义,为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担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夫妻中的一方通过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女方离婚后需要承担男方的债务吗
    首先需要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协议清偿的,协议约定内容只是对夫妻之间有效,对外即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人偿还,除非债权人同意按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才对债权人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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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