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人员工资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
释义 | 根据中国税法,兼职人员的工资应属于劳务报酬,而不是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而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的劳务所得,包括个人提供劳务取得的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转让所得等。 工作时长不得超过: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工作时长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同时,规定了加班工作时长不得超过每日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者同意和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总时长一般不得超过每日1小时,每周不得超过3小时。此外,对于部分特殊行业或工作岗位,国家也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时间规定。如医护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最低工资保障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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