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是指:一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签订购房居间协议有哪些讲究 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 (二)、支付报酬的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使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三)、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责。 二、房产中介能否索要中介费? 中介促成房产合同成立的,可以依约索要中介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能索要中介费,但可以支付必要的劳务费;因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能索要任何费用。 三、居间合同能否转换为借贷合同 居间合同不能转换为民间借贷,我国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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