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上海户籍购买新能源车资格 |
释义 | 非上海户籍购买新能源车资格如下 1、拥有良好的个人征信。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4、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 5、拥有固定的充电桩。 一具体在上海购买新能源车的条件如下: 1、必须持有上海的居住证。 2、在上海暂住证要满两年,连续缴纳一年的社保。 3、在上海市服役的现役军官和武警部队。 4、其名下没有在上海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5、有机动车的驾驶证,并且一年之内没有违章行为。 6、必须有固定的充电桩,并且个人的征信记录良好。 二、上海市的新能源汽车牌照制度与其他城市是有一定区别的。上海市推行的是一车一牌照制度,具体来说就是上海的新能源牌照是连同车辆一起报废的,也就是说一旦车报废了,其牌照也同时随车一起报废。购车以后三年内不可以转让给他人或者过户。同时上海市对购买新能源汽车也不再另设地方补贴了。 三、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本市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原则下,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对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辖区外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不再发放额度凭证。 法律依据: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第二条(消费者)本实施办法所称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 个人用户是指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自申请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下列人员: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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