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遗嘱需要受益人来吗 |
释义 | 变更遗嘱不需要受益人在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变更遗嘱只需要财产的所有者到场,订立遗嘱是行为人单方面的事情,由立遗嘱人决定,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不公证可以办房子继承吗 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须有必要构成要件。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遗嘱方能生效。但是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人可以选择以公证的方式定立遗嘱,也可以选择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的方式。若存在多个形式的多份遗嘱,那么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因此,继承人办理房屋的继承事宜,并不需要一定有公证遗嘱,遗嘱真实有效即可。 二、公民应怎样立遗嘱,遗嘱怎么写 公民可以选择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等方式立遗嘱,遗嘱需要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三、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吗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的。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1、遗嘱人真实意思; 2、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 3、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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