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厂火灾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全部或者部分发起人对消防公司发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无力偿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应当向企业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此外企业具备破产条件的,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方可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费用、共同利益债务和债务人非营利性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