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怎么处理流浪猫?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政府定期捕捉流浪猫狗2.捕捉后的流浪猫狗由专业机构收养,定时7天3.7天内在公共发布领养信息4.7天内有人领养就带走,没人领养就安乐死或给科研机构做实验动物5.领养机构接受国家一部分拨款和社会捐款,款项用于人工费用,猫狗的食宿等6.再加一条,绝育。如果7天内有人无法领养,但是捐款指定为某一只流浪猫狗绝育,那么这只流浪猫狗将会绝育,然后继续等待领养人7天,若还是没有领养人,放归指定绝育动物栖息地,打耳标记录,避免再次被抓7.城市中禁止一切饲养未绝育流浪猫狗的行为,如果要喂,可带回家中自行饲养,但不可放养8.服役过或者工作过的动物(如警犬,导盲犬)享有终生豁免权,如有可靠证据表明捉到的流浪动物为人类工作过的动物,就算没有领养人,也保留其生命,悉心照顾至其寿终正寝实际上流浪动物的原罪是弃养人,所以对于饲养人也需要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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