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联名卡怎么提取公积金 |
释义 | 没有联名卡提取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1、首先需要向单位提出申请,等单位对职工的提取情况进行初审之后,出具加盖单位印鉴的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然后由职工持申请表、身份证以及相关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审核; 3、经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之后,再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前往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公积金提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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