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车相撞无人员伤亡处理方式如下: 1、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 2、及时报案; 3、定损; 4、修车; 5、开具证明。 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以下原则: 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故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没有造成损害,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成为客观事实,不能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主观上的过失。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法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违法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