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失业补助金领取2021最新标准 |
释义 | 广州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最新标准如下: 1、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1035元/月; 2、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310.5元/月。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参保1年以上处理。 2021广州失业补助金的申领人员范围有以下两种: 1、自2021年7月起,2021年1月-2021年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广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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