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据省统计局统计结果,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1870元/月。据此,确定企业退休连排级军转干部的解困标准为1870元/月,营级为1970元/月,团级为2070元/月。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为1870元/月。凡本人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2008年及以后高职高龄退休人员实行特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含2010年及以后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实行特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含2010年、对1953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或原工商业者实行特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相应职级解困标准的,从1月起,按两者差额给予生活补助,即补足到相应解困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