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事代理权”具体指的是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并且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