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有义务提供充分、明确的告知,告知被保险人相关保险责任、免责条款、投保要求等内容。同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健康状况、职业史、保险历史等。 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隐瞒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正常评估风险,可能会对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造成影响。因此,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法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有可能拒绝在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被保险人充分说明保险合同有关条款和保险责任等内容。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隐瞒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导致保险人无法正常评估保险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有权在保险合同解除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后,向被保险人追偿其已经支付的保险金和相应的费用,但是,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隐瞒保险事项有关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追偿。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该提前告知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重要性,被保险人也应当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否则,可能会造成保险合同解除或者赔偿拒绝等情况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