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对于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离婚一般是在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过,离婚除了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还可以去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而管辖法院不一定是户籍地法院。《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对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时间的居住地进行起诉离婚。这里需要的材料就是由派出所或者街道办、居委会(村委)开开具的《居住证明》。因此,离婚手续可以到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 公民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公民协议离婚的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手续到哪里办 办理离婚手续,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办理方法和办理机关。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注意:不一定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争议,无法协议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体向哪个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可详细了解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或者咨询律师。 离婚手续哪里办理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到哪里去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参考法条:《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1、协议离婚应该在夫妻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调解或审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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