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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自己提出离职,有工龄工资赔偿吗?
释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自动辞职无经济补偿,但被迫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根据第46条,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包括劳动者根据第38条解除合同和用人单位根据第36条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等情形。
    法律分析
    员工自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被迫辞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拓展延伸
    员工自愿离职时是否有资格获得工龄工资赔偿?
    员工自愿离职时,是否有资格获得工龄工资赔偿,取决于公司的政策和劳动法规定。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根据劳动法,员工在离职时可能有权获得工龄工资赔偿。然而,这通常要求员工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服务年限达到一定标准或离职原因符合法律规定。此外,公司的政策也可能对工龄工资赔偿进行规定。因此,员工应该仔细阅读雇佣合同、劳动法规定以及公司的政策,以了解自己是否有资格获得工龄工资赔偿。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专家,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员工自动辞职通常没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金。然而,被迫辞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员工自愿离职是否有资格获得工龄工资赔偿取决于公司政策和劳动法规定。建议员工在离职前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法规和政策,如有疑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专家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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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3: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