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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营转非是什么意思
释义
    车辆的营转非,是指将原本用于营业性质的车辆,转为非营业性质使用的过程。
    车辆的营转非通常需要进行以下手续:
    1、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根据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需要将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转移登记,将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新的非营业性质的所有人和使用人;
    2、缴纳税费:车辆的营转非可能会涉及到相关税费的缴纳,例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具体应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缴纳;
    3、更换车牌:根据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营业性质的车辆和非营业性质的车辆需要使用不同的车牌,因此在车辆营转非后需要更换车牌。
    车辆营转非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再继续营运的;
    2、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期限已到期,或者停止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3、车辆已经完成了运输任务,不再需要从事营运活动;
    4、车辆的证照、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已经注销或者作废;
    5、车主已经缴清所有相关的罚款和税款。
    综上所述,在车辆营转非之前,车主需要完成相关手续,包括注销营运证、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号牌等相关证照。同时,车主还需要向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性质变更登记,完成车辆转非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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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