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吗?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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