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被总公司注销后该怎么办? |
释义 | 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的方法:(1)分公司需跟随总公司注销。(2)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资料。注销后,分公司终止。注销公司的流程:1、登报公示;2、注销社保;3、申请办理税务注销;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5、注销公司银行账户;6、注销公司印章。 法律分析 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解决方法如下: (1)总公司注销的,分公司也需注销; (2)由于分公司是附属于总公司的,所以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资料,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后,分公司就终止。 注销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 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 3、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处理被注销的分公司后的法律纠纷应对策略 被注销的分公司后,面临法律纠纷时,应采取以下策略:首先,及时寻求法律咨询,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责任。其次,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件、邮件等,以便为自己辩护。同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和解或调解的可能性。如果无法达成和解,可以考虑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有效。最后,遵守法院的判决或裁决,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策略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结语 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登报公示,选择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2、注销社保,确保公司不存在欠缴情况;3、申请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4、办理公司注销备案;5、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6、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被注销的分公司若面临法律纠纷,应及时寻求法律咨询,收集证据,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如无法解决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聘请专业律师代理,并遵守法院判决或裁决。以上为一般建议,具体策略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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