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撤销分公司的怎么办理登记 |
释义 | 公司撤销、关闭或吊销营业执照时,应在30天内向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和分公司执照。经登记机关批准后,会收缴执照。当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时,公司应在这些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将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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