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些 |
释义 | 报销比例: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薪资的4倍。特殊疾病门诊: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哈尔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 ①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 ②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 ③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 ①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②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哈尔滨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成人居民缴费标准为290元, 2.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50元。 3.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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