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独资企业是国企还是私企 |
释义 | 法律分析: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所以,国有独资公司是国企。 一、总公司应该怎样撤销分公司 总公司注销分公司的程序如下: 1、注销分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报纸公告; 4、登报45今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 5、向质监局注销代码证。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章程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xx市人民政府公布的《xx市市场主体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修订)(x政文[2014]96号,以下简称“目录”)规定企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目录”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以下按照备案事项选择提交) (1)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xx市人民政府公布的《xx市市场主体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修订)(x政文[2014]96号,以下简称“目录”)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目录”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2)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3)增设分公司备案。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清算组备案。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决定。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国有企业设立程序有哪些? 申请国有独资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制定或委派文件。(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并实缴的,应提交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不提交评估报告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确认的出资人的批复,批复中应确认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金融债务数额以及金融担保函。(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8)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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