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计生部门审批。乡级计生办审批,移交县计生办。县计生局受理后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申请审批表》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 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第二胎准生证需在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和头胎准生证不同,二胎准生证需要先办理,再怀孕。 双独家庭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结婚证,一胎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户口以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