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是: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等,去工商局现场进行核准;2、核名通过后,提交相关材料;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4、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