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换城市社保怎么办 |
释义 | 一、换工作城市社保怎么办 更换工作城市后,可以将社保转移到你工作的城市,继续缴纳社保。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我现在换了一,在另一城市的工作。想问问您,换了新城市,工作后,我的旧公司帮我交的应该怎么办?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n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n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n 三、换城市工作,我之前交的社保养老保险要怎样办 您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以下办法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如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依次向前推至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如各参保地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则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四、离职换工作后社保中断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您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也可以不缴费,等您有新的就业单位时,已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和在新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有工作单位的人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纳养老保险,中断以后也可按政策规定自愿补缴,重新就业时不补缴也能在新单位按规定缴费。 如果续缴或补缴,具有本市户籍(涉农地区必须是居民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社保中心个体缴费窗口办理续缴(补缴)保险费。外地户籍人员可持身份证、大连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到居住地社保中心个体缴费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如果暂停缴费,从原单位离职解除合同时,原单位就已经把您的养老保险编号调入临时户中,在临时户是不缴费状态,您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社保经办机构会按规定管理并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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