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公证注意事项如下: 1、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姓名应当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经过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以证明; 2、公证书当事人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使用公历;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当明确,具体地名应当写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应当写明出生父母的姓名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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