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垫资具体都有什么 |
释义 | 工程垫资的本质是承包垫付的工程款,一般认为工程垫资有这样三个特征: 第一、垫资在建设施工合同里有着明确的约定; 第二、所垫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建设; 第三、垫付的范畴是本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一、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工程款清偿依据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不论如何约定,以承包人取得其应得工程款为结束。现金支付是最为常见的方式。除此之外,通过债转股、实物分割、产权分割、租赁等方式清偿工程款也不少见。债转股通常是指承包人将其债权作为投资与发包方组建公司,联合经营,损益共担,此种方式存在缺陷是:由谁控股、由谁经营、由谁管理等问题显然成为各方争执的焦点,同时,组建公司需要国家机关严格审批也是一大难题。分割发包人产权是指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将建筑物本身明晰产权之后依据工程款数额分给承包人部分或者全部产权。此方式缺陷在于资产评估、析产分配等方面的困难。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也是一种选择,即,承包人通过租赁发包人建筑物的方式,折抵工程款。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缓解发包人支付压力,缓和双方之间已有的矛盾,对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有一个交代。 二、不具有资质的施工人如何主张欠付工程款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工程没有合同应该怎么要钱 工程没有合同可以协议处理签订合同,或者向法院申请核实工程量,参照国家标准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当完成施工单位交付的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也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案件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 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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