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燃气报停再开通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1、携报停单到营业厅办理开通手续;2、报停单丢失的,应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所属营业厅办理;3、商用户报停:携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金堤路营业厅办理手续。(无报停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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