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陕西省公务员降温费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法律依据:《陕西省人社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一、防暑降温费 (一)执行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 (二)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 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经费开支渠道: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调整后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从2015年6月15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