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子女户口能否随爷爷上户 |
释义 |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所生子女随地方居民一方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所生子女可在父母部队所在地或祖父母所在地登记户口。非军人配偶的孩子只能落户在其户口所在地。 法律分析 可以的。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地方居民一方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所生子女即可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也可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地登记户口。按照上述规定,如果你的妻子不是军人,那么孩子只能落户在你妻子的户口所在地。 拓展延伸 军人子女户口迁入政策及相关问题分析 军人子女户口迁入政策是指军人的子女是否能够随爷爷一同迁入户籍的政策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军人子女户口迁入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情况下,只有在父母亲不在世或无法照顾子女的情况下,军人子女才能随爷爷一同迁入户籍。这是为了保障军人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合理的照顾和教育。然而,具体的政策执行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部门了解详细政策要求。 结语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将随地方居民一方落户。而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所生子女则可选择在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或在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地登记户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妻子不是军人,那么孩子只能落户在您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具体的户口迁入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部门了解详细政策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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