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1、各类企业和参照企业参保的单位: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1.5%缴纳职工医保费。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14%缴纳职工医保费;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1.5%缴纳职工医保费。 二、在职职工缴费比例 1、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 2、因工致残退出生产岗位的工伤职工,以本人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计算。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省平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核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