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宜昌 地区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需要员工带好相关的材料,向办理营业网点提交申请,柜员在接受业务之后会尽快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入银行卡,申请的时候一般向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关于宜昌 公积金 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宜昌公积金提取流程 1.缴存职工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中心营业网点; 2.中心营业网点柜员接收申请材料; 3.中心营业网点柜员审核申请材料无误; 4.符合提取条件的,将职工的 住房公积金 转入职工个人银行储蓄卡(折);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告知职工无法办理的原因。 二、宜昌公积金提取地点( 西陵区 ) 湖北 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胜利三路与体育场交汇处),710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2楼大厅C区、D区综合窗口。 三、 宜昌公积金提取 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 贷款 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宜昌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当事人需要在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窗口申报,申请的地点是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胜利三路与体育场交汇处),710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2楼大厅C区、D区综合窗口。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