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此前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十六大以来,以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身作则,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制定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推进党中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