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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召回是指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4、有关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法律依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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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0: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