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怎么处理异地违章 |
释义 | 关于武汉牌照异地违章处理如下: 1.在异地当场被交警开罚单: 如果在异地的违章是被交警当场开了罚单的情况,就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违章所在地交通支队或大队进行违章处理。这种当场被开罚单的情况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回车辆所在地所在的交通支队或大队是无法办理的。 2.在异地被电子眼拍下违章开罚单: 车主回到车辆原籍后,在交管局网站上查到的由电子监控设备拍摄到的,被交警上传到了统一的交通违法系统中的违章。这种情况下的违章分为一般的简易程序范畴或一般程序范畴两种情况,如果所属为一般程序范畴的违章也只能在违章当地的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异地违章处理办法: 1.自己亲自去违章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但是这种方法一般都较为费时费力; 2.如果在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快递给朋友,请其代为办理; 3.缴纳一定的费用将违章委托给代办机构办理,此时车主朋友一定要注意,选择的机构一定要是正规资质和实力的机构,代办前要与机构签订正规的相关协议,以免上当受骗或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可以通过邮政代缴,现邮政已经开通代缴异地交通违章罚款的业务,车主可以选择代缴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只能处理有罚款的违章记录,对于有扣分的违章记录却没有作用。 异地违章怎么处理 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处理。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武汉市汉阳区交通违章要怎么处理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异地违章扣分怎么处理 1、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2、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朋友,请朋友代办。3、通过邮政代缴违章罚款的业务办理。开展邮政代缴异地交通违章罚款业务后,将使车主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异地交通违章罚款的缴纳,为车主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省内异地违章怎么处理 省内异地违章处理:1、亲自去当地交警部门办理这是目前最原始也是最保险的方法,适用于任何情况下的异地违章情况。无论是否扣分,扣分多少,都可以亲自去当地交警部门自行办理。车主根据当地交警部门规定,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到违章地根据车管部门的相关指示办理即可。不足之处是手续繁琐,办理时间长,而且因为又去了一次外地,容易再次发生违章。2、邮政代缴车主可以在本地的邮政部门办理异地违章以节省人力物力。得知自己违章后,车主可以前赴邮政储蓄银行柜台办理,根据违章的种类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即可。不足之处是邮政代缴不能涉及扣分项目,如果需要扣分的违章项目只能自己另行办理。3、选择委托办理机构现在有很多线上线下的机构可以委托办理违章。采用这种方法,车主本人可以不用到现场,但要注意的是必须选择有正规资质和实力的机构,以免上当受骗,因为当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资质的委托办理机构(如正规的4S店、汽车保险公司等)凤毛麟角,反而是各类“黄牛党”横行。而且在委托办理前最好和这些委托办理机构签订相关协议,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选择这种方法,无论是否扣分,扣分多少,一般情况下都可以妥善办理。 车辆异地违章怎么处理 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也就是说,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在外地发生的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更为具体的处理办法在“处理规定”第29条中有所涉及,主要内容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以设区的市为界,下同)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可以将记录违法行为的信息、证据转至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不接受处理的后果。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有异议的,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其到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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