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子是合法继承人吗 |
释义 | 爷爷奶奶的遗产孙子可以有继承权。但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应该说从法律孙子只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爷爷奶奶还可以立遗嘱给孙子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一、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第一,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第二,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三,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四,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第五,法定事由不同。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是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二、遗产代位继承条件有哪些 遗产代位继承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受年龄限制。孙子女、曾孙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的直系血亲无权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三、子女过世后父母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的份额,以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也就是说,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都还存在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他们的遗产的。但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先于他们死亡的,则该份遗产可以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来继承。 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以说,子女死亡,即丧失民事权利能力,故无权继承父母财产。但是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父母的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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