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任何一个公司的成立,纳税都是必不可少的程序,那么公司该如何办理纳税呢? 首先,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其次,公司应确定好自己的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并交代相关员工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建立起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 然后,公司应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一般公司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务申报为每月一期,金融类公司为每季度一期; 最后,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缴税款如期缴入国库即可。 当然,以上都是基本的流程,实际办理中必然涉及到众多材料、文件,这些文件各省市都会有细微差别,建议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前,先向当地税务部门询问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防止浪费时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