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的区别: 1、在认识因素上,两者在明知程度上有差别,直接故意既可以明知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也可以明知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则只是明知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从意志因素上看,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显然不同,直接故意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心理支配下,行为人就会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积极地甚至顽强地实现犯罪目的,造成犯罪结果。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则不是持希望的心理态度,而是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在放任心理支配下,行为人就不会想方设法,排除障碍来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或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意志因素上的不同是两种故意区别的关键所在; 3、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由于直接故意在主观上是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大,其社会危害程度,一般要比间接故意严重;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其社会危害程度一般比直接故意也相对轻些。 4、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对这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相同。 对直接故意来说,其行为性质与结果性质是同一的,其结果也是特定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有相应的行为,即构成特定的故意犯罪,危害结果发生与否不影响定罪,而只是在那些以结果为既遂要件的犯罪里是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