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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1、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并开具接受证明,由村小组、村委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并由村民代表签名。
    2、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并在接受证上签字盖章;
    3、经县局户政科同意,并在接受证上签字盖章;
    4、凭接受证明及户口簿到迁入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凭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然后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到迁入派出所上户口。
    一、办理户籍投靠的程序
    1、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
    2、拟迁入地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同意迁入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3、持以上证件、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需提供拟投靠亲属户口本复印件、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申请表需村委会、派出所盖章。
    4、持以上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申请表)到迁入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准迁证有有效期,一般为40天。
    5、持准迁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迁出手续有有效期,一般20天;
    6、持准迁证、迁出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办户口本或在登记在亲属户口本上
    7、至此,手续办理完毕。
    二、农转非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
    迁移户口所需要的手续,在符合户口迁入地政策的前提下,需要准备的证件、资料等,可以参照以下流程1、携带本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入户的相关证明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然后到户口接收地的村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以上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并领取 “准迁证”;5、之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6、最后携带这些资料,到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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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8: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