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货物运输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货物的基本情况;
 3、收货人和收货地点;
 4、合同约定的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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