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物运输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货物的基本情况; 3、收货人和收货地点; 4、合同约定的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