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被保险人提出的询问或者了解的情况,向被保险人说明其要求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的计算方法等事项。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患有某种疾病,但没有如实告知,那么保险人可以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的内容和条款。 2.《保险法》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有关情况。 3.《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前,已知被保险人患有或者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可以拒绝承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