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的生效及成立途径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一、仓单有效期是多久呢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那么仓单是否存在有效期呢?答案是肯定的,当然存在有效期。举几个例子: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的仓单有效期是每年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豆油的仓单有效期为每年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纤维板、胶合板、玉米淀粉的仓单有效期为每年3、7、11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棕榈油仓单在每月最后交割日之后的3日内必须注销。 鸡蛋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1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二、诺成合同有哪些类型 诺成合同的类型有: 1、租赁合同; 2、承包合同; 3、运输合同; 4、技术开发合同; 5、仓储合同; 6、委托合同; 7、纪律合同; 8、中介合同。诺成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可以在双方意思一致时成立,不以一方交付的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销售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 三、诺成合同包括哪些 诺成合同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前提,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在实践中大部分都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房屋转让合同、借贷合同、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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