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外国人如何申请粤康码
释义
    法律分析:
    1.进入申领页面,点击页面右上角“Languages”可切换语言;2.验证:请您填写本人手机号并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3.申领:请您选择“证件类型”,输入您的证件号码和证件上面的姓名,选择您的“国家/地区”,点击“申领粤康码”;4.查看:疫情防控重点人群标识为“红码”,非防控重点人群标识为“绿码”;5.添加同行人:对于同行的老人、小孩等不便使用手机的人员,可通过入境人员“粤康码”首页增加其入境人员“粤康码”。在本人的入境人员“粤康码”页面底部点击“我的同行人信息”,可通过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同行人信息来添加同行人的入境人员“粤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