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河北民办教师的补助标准: 1、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2、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3、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4、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补助增加50元。 原民办教师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1、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2、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3、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八条 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第二十九条 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 第三十条 民办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