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吴××,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林××,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吴××与林××于××××年×月×日经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吴×。因近一年来林××沉溺于麻将,经常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戚朋友劝解无效,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吴×由父亲吴××抚养,林××不负担抚养费; 二、林××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八点送回吴××居住地,如临时想探望儿子,可提前一天与吴××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探望儿子; 三、婚后的共同财产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房屋是吴××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林××搬出另住,吴××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一万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交予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时生效。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