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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期1—6个月有几天假
释义
    每月的产检天数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医生要求,出示医院开具的产检假条给单位,无论几天都应视为正常出勤。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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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