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开销项税额,企业财务人员月底时还应核对税控系统内的数据是否开具正确,有无编码、税率错误,还要注意实际作废发票与税控系统内数据是否相符;2、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或者勾选确认,确定当月进项税额,进项发票只有通过认证或者勾选确认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