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教育局长是什么行政级别 |
释义 | 正科级。 教育局局长的职责如下: 1、根据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本局近远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负责对落实贯彻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对本局各项工作负总责。 2、组织协调各位副局长和各科室,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3、参与教育经费年度计划的制订,检查督促教育投入的情况,搞好本级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条件装备等工作。 4、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招生考试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程序,做好学校干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5、主持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各项工作汇报,讨论决定重大议题,总结布置工作,抓好本局各项管理工作。 6、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指导校务公开工作,加强廉政建设。 正科干部录用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4、分类管理原则。 5、依法履行职务原则。 教育局局长是正科级干部,一般是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 除国家级以外,其他三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种习惯的称呼。 行政级别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省部级正职 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和司令员(明确为正部长级)。 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中央纪委正部级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中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 省部级副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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