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也就是以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一个行为,侵害了数个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数次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想象竞合犯是我国刑法中比较特殊的罪犯,因为其犯罪行为的特殊性决定的,因为一个行为造成了两个以及多个罪名成立;或者在同一个行为中有同一个罪名的成立。 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一行为数法,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 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第一、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 第二、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一、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想象竞合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出于一个行为。 所谓一个行为,指基于一个犯意所实施的行为,无论是单一的犯罪故意,还是概括的犯罪故意都可以成立。此外,想象竞合犯并不限于故意的犯罪行为,即使是过失的犯罪行为也不影响想象竞合犯的成立。 2、一个行为还须触犯数个罪名。所谓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就是一个行为在形式上或外观上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数个犯罪。 3、一个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从属或者交叉关系。这是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的区别。例如盗窃数额较大的通讯设备的行为,同时触犯破坏交通设备罪和盗窃罪,而且这两种犯罪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从属或者交叉关系。破坏与盗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破坏意在毁灭某种物质或者设施的价值;而盗窃则意在非法占有,使所有权发生非法转移。这两种犯罪在法条上没有任何瓜葛,而是由于犯罪人实施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这两个罪名,从而使两者发生关联。 |